滚动公告 | |
| |
|
|
合作不当得利纠纷海外送达公告
|
标题: |
[合作]不当得利纠纷海外送达公告 |
提供者类型: |
企业 |
联系人: |
李先生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1429368 |
Email: |
baosheyunying@126.com |
发布时间: |
2017-3-5 19:53:52 |
内容: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XX:本院受理原告陈XX、孟XX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9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