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证丢失需要补办吗? 答: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可凭《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所以,公有住房租赁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一旦丢失应立即补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公房租赁证登报模板: XXX不慎遗失公房租赁证,证号: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公房租赁证丢失登报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办理登报时需提供公房租赁证证号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公房租赁证丢失补办流程: 答:租用居住公房凭证遗失后需要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所属部门去办理,先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报纸办理登报挂失,见报后带上报纸进行补办。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过20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15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对未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补发。对已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换发。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15日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凭《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租赁凭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人民日报公告发布类型:
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 清算公告、合并公告、分立公告 开业公告、破产公告、协查公告 海事公告、招标公告、寻人寻物 冒用声明、致歉公告、免责公告 催款公告、拆迁公告、拍卖公告 迁坟公告、法院公告、送达公告 娱乐场所公告、企业迁址公告、房屋权属转移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解除合同公告、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 公告格式和写法 1. 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公告”标发文机关和文种,有时只标文种即可: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通告”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是由。 2. 正文。包括开头的原因,讲原因目的:主体的事项,及告白的内容,可以分条款写下:最后是写结尾,写实施的期限、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也可以简洁的提出对人民的希望,对违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写、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如“特此公告”等。 3. 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机关名义发布,标题如已有机关名,就不必署了。 客服电话:010-61429368 QQ:1940507704联系人:李顺 15010325567邮箱:baosheyun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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