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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11次强奸智障儿媳判刑-人民日报广告部
老汉11次强奸智障儿媳判刑-人民日报广告部
10月29日,华容县东山镇61岁的易某,因多次强奸智障儿媳,被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至5月,被告人易某明知儿媳蔡某精神发育迟滞,仍趁与其在家中独处之机,先后9次奸淫了被害人蔡某,导致蔡某怀孕。每次奸淫后,蔡某都将具体时间记在一张小纸条上。4月5日,蔡某将被告人易某奸淫自己的事实告诉了易某之妻,并将每次被奸淫的具体时间的纸条交给了易某之妻,其妻知悉此事后,对易某进行了劝阻,但是易某不听劝阻,又于5月6号和8号两次奸淫了蔡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多次奸淫身体有残疾且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易某有期徒刑4年。 (通讯员杨友良 谢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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