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公告部电话010-52451232人民法院报刊登催事公告电话010-5728069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法(2005)72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为切实改进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解决公告发布不规范的问题,现通知如下: 人民法院公告是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的法律文告,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公告除部分采取直接张贴的方式外,法律文书的送达、催告、宣告死亡、失踪和破产等法院公告,均采取在报纸上刊登的方式。因此,法院公告刊登必须坚持“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
人民法院报公告登报费用 |
公告类别(限字200个) |
普通(元) |
加急(元) |
特急(元) |
起诉状副本 |
(200字)600 |
800 |
1200 |
上诉状副本 |
开庭传票 |
遗失声明
(证件、印章遗失等) |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200字)600 |
800 |
1200 |
裁判文书
(裁定书、判决书、撤消公告通知) |
(200字)700 |
1000 |
1400 |
申请宣告失踪、死亡 |
执行文书
(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等) |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
司法鉴定书 |
申请公示催告 |
(200字)1200 |
1800 |
2400 |
破产文书
(债权人会议通知、破产通知、破产裁定等) |
海事文书
(落款海事法院) |
仲裁文书
(落款仲裁委员会) |
(200字)2000 |
3000 |
4000 |
拍卖公告
(落款拍卖公司) |
清算公告
(落款清算组或企业) |
行政处罚通知书等
(非常见种类) |
更 正 |
每件50元 |
注:①200~300字加收50%,300~400字加收100%,400~500字加收150%,以此类推。按照案件受理程序,一个卷号按一份公告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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